各参评学科:
根据《关于第四轮学科评估第二次数据反馈的函》(学位中心[2017]48号)文件要求,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将开展存疑数据二次反馈以及前期核查结果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存疑数据二次反馈
请各参评学科及时登录“学科评估系统”,通过“数据二次反馈”页面查看本学科需进行二次反馈的存疑数据列表,并按要求进行相关操作并提供相应书面证明材料。
二、前期核查结果确认
教育部学位中心前期通过“数据逻辑检查”、“证明材料核查”、“公共信息比对”、“重复数据筛查”、“重点数据抽查”、“异议信息反馈”等多种方式,对填报数据进行了核查,并对不符合规定的数据进行了删除或修改(数据删除修改的具体说明见附件)。
请各参评学科通过学科评估系统“数据查询”页面查看数据核查结果并逐一核对,若对核查处理有异议的,请提交书面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
以上材料请于2017年5月24日前提交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行政楼530房间)。
联系人:陆勇 张新厂
电话:025-58731150,025-58699807
附件:关于开展第四轮学科评估二次数据反馈工作的函(学位中心[2017]48号).pdf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17年5月11日